顧名思義,IPv6 就是第六版的網際網路協定。由於目前使用之IPv4﹙格式如 211.32.16.15﹚為1970年代所設計,並不符合目前寬頻網路,人人聯網,物物聯網的需求。所以在90年代中期,IPv6便開始在IETF﹙網際網路工程小組﹚裡被提出,現而成為新一代網際網路之通訊標準。IPv6除了解決未來IPv4網址可能的短缺外,對於網路通訊安全性、保密性及網路品質QoS都有嚴格的要求,可說是數位匯流時代中,最核心的要素之一。

目前除美國已宣示導入 IPv6 為下一代網路標準外 , 中國大陸與日本對於 IPv6 位址資源分配以及相關標準制定 , 最為積極 .

相關聯結 : IPv6 on Wikipedia || 我國 IPv6 網段分配表

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推動小組﹙簡稱 NICI﹚於 民國90年10月26日第四次會議中決議成立「IPv6推動工作小組」,以分階段的方式推動IPv6全面建置,此計畫已納入行政院「挑戰二○○八:國家發展重點計畫」之「數位台灣計畫 (eTaiwan)」,自2003年起由政府政策帶領我國發展IPv6環境。

第一期「我國 IPv6 建置發展計畫」 2003年至2007年

本計畫主管機關為「交通部電信總局」(2006年起改為郵電司),計畫執行單位則為「TWNIC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」,期望能藉由政府與民間之力量,相輔相成全面建立我國 IPv6 網路建設及應用環境,進而提升我國相關產業之競爭優勢,俾及早達成 e-Taiwan 資訊化優質網路社會之目標。

本計畫小組成員含括國內各大學與研究機構、 TWNIC 、資策會、工研院電通所、中研院、國家高速電腦中心、中華電信、相關固網及 ISP 業者。各成員依照單位屬性組成「研究發展」、「基礎建設」、「標準測試」及「應用推廣」等四個分組,由各分組擬定推動目標及工作重點項目,定期召開會議並向 NICI 報告工作成果。

第二期「新一代網際網路協定互通與認證計畫」 2009年至2012年

本計畫主管機關為「交通部郵電司」,計畫執行單位「TWNIC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」。第一期計畫以開發IPv6相關技術為主,第二期計畫則重視產業和組織的實際導入,著重在產業政策、網路移轉及技術應用之實務工作推行。本期計畫將以四年的時程推動新一代網路在IPv6通訊協定的建置和發展,強化數位服務與設備產業的發展,以及進行IPv6服務應用之連通性研究。

本計畫團隊整合全國網路推動和發展的主要單位和專業人才,規劃四個分項,包括:「法規政策分項」–研究IPv4/IPv6移轉與管理政策;「移轉技術分項」–進行IPv4/IPv6平台轉換接取試驗;「產業發展分項」–執行IPv6互運認證與產業發展分析;「應用服務分項」–發展IPv6應用服務與商用導入。工作團隊包括TWNIC、中正大學、宜蘭大學、清華大學、中華電信研究所、工研院、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、銘傳大學、亞洲大學等,並協同相關固網及ISP業者共同推動IPv6網路的發展。